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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滕州市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 营造文明和谐高效执法环境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07-25 15:13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实现和谐执法、效能执法、文明执法,滕州市环保局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行为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兼备的新高度。
    在全市环保执法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是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严格遵循“依法行政、过程优先、公平公正、教育为主”四大原则,将创新理念贯穿于“说理式”行政执法全过程的重要实践。通过“说明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说透违法行为定性的法理,说通自由裁量的情理,说清行政执行的道理”,从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和谐执法、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具体执法中,各个执法程序都按照“说理式”要求开展执法:即调查取证平等说理、案件审理公开说理、告知听证充分说理、执法文书全面说理、行政执行真情说理,确保各环节都能做到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透情理、说清道理。
    为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市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说理式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执法科室“说理式”执法的具体执行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人员“口头式”、“文书式”、“证据式”等说理基本功练习,组织评选优秀说理式执法文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将把“说理式”执法情况作为案件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说理式”执法的分析、研究、探讨,形成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学习推广。通过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逐步打造和谐执法、科学执法的完整体系,从而达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效果,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孙薇 李什)
(2016.7.14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