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8月份我市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5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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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14 11:25
8月份,我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5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衡之源热力有限公司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
2.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2000t/a辛基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7万元罚款。
3.滕州市祥运化工有限公司5000t/a氰尿酸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4.枣庄市德容纸业有限公司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0万元罚款。
5.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机械厂拒绝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2016.9.14枣庄日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