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薛城区环保局“四个规范”强化软环境建设
作者: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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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27 11:11
为切实推进软环境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统一,薛城区环保局从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入手,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力求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进一步营造出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环保工作氛围。
规范审批行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严把环评审批关,为优质项目留足环境容量空间;同时,缩短审批时限,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审批项目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知情度。
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排污收费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着力规范排污费收费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议,有效防止了人情费、关系费、协商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保障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完善执法文书,规范案卷管理,公开执法流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环境执法工作在内部有效制约和外部有效监督下依法开展,让环境执法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执法新模式。
规范信访制度。面对群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增强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增多的新形势,为有效消除环境矛盾、化解环境纠纷,我局配备了专职的12369投诉热线接听员和污染纠纷调处人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件件有结果,事事有成效”。
(张守泉)
(2016.9.24枣庄日报02版)
规范审批行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严把环评审批关,为优质项目留足环境容量空间;同时,缩短审批时限,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审批项目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知情度。
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排污收费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着力规范排污费收费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议,有效防止了人情费、关系费、协商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保障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完善执法文书,规范案卷管理,公开执法流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环境执法工作在内部有效制约和外部有效监督下依法开展,让环境执法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执法新模式。
规范信访制度。面对群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增强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增多的新形势,为有效消除环境矛盾、化解环境纠纷,我局配备了专职的12369投诉热线接听员和污染纠纷调处人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件件有结果,事事有成效”。
(张守泉)
(2016.9.24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