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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我市治理高速路 加油站油气污染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10-17 15:12

     为落实《枣庄市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油气治理,近期,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境内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境内所有服务区加油站均未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人员向各服务区传达了省、市政府关于油气污染治理的相关规定,宣传新《大气法》关于加油站油气污染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宣讲油气挥发污染的危害及油气回收治理带来的经济效益。据统计,目前,我市境内8座服务区加油站汽油年销售量在2.4万吨左右,汽油挥发率按照千分之三计算,即每年有72吨的油气挥发损失掉,经济损失约达44万元,同时对大气造成严重的臭氧污染。

市环保局一负责人表示,因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属省级管理,此前未将其纳入我市辖区内进行管辖。依据有关规定,检查组要求所有服务区加油站须在今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改造完成后,环保部门将进行检测验收,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改造的服务区加油站将依据《大气法》进行处罚。
(2016.10.17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