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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薛城区查处环境信访注重“短、平、快”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10-17 15:10

       环境信访工作处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环保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薛城区环保局强调多方位、多举措开展信访工作,力求“短、平、快”,强化案件处理的结案率,杜绝“推、挡、拖”,通过细致分析根源,深入挖掘隐患,保证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   
  “短”,就是时间短。一是保障“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电话举报,第一时间有环境执法过问、处理,如有疏漏,就作为一次责任事故,追究值班人的责任;二是当事人上门举报,实施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谁先接手,谁就负责处理到底,任何经办人员不得拖拉、推诿;三是来信或上级转交信件举报,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联系当事各方处理,不得拖延,否则,追查有关责任人责任。
  “平”,就是处事要公平。一要让群众冤有处申,话有处说,二要实地调查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夸大还是缩小了,是感性投诉还是理性信访。针对信访问题,做到两个“心中有数”:一是做到信访内容有数,对信访举报人投诉的是共性问题还是特殊问题、发生的时间、形成的危害等;二是做到对信访要求有数,如信访举报人是单纯要求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还是附带有经济赔偿等,做到有的放矢,处置客观到位。
  “快”,就是处理速度要快,结果反馈要快。对反映的问题和过去的信访积压件,尽快解决到位,因情况复杂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充分说服解释工作,安抚情绪激化群众,对承诺处置期限的信访案件,必须给予兑现。问题处理结束后,应尽可能地向信访人及被投诉对象反馈意见,包括处理问题事实、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等。对处置不满意的,研究制定限期解决方案,对没有异议的结案,认真做好回访工作,防止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张守泉)
(2016.10.13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