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市中区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作者: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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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1-16 09:24
为进一步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市中区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排污费征收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措施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加强排污企业申报审核。对全区可排污企业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核定征收排污费,逐一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建立“一企一档”污染治理档案。
强化征收责任意识。成立了专职的排污费征收小组,将收费总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切实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加大处罚征收力度。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及时下达催缴排污费通知书,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程序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拒不申报、瞒报、谎报、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收费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按实际排污量应征尽征,确保辖区内的排污费足额收齐。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排污企业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
(郑大)(2017.1.12枣庄日报02版)
强化征收责任意识。成立了专职的排污费征收小组,将收费总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切实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加大处罚征收力度。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及时下达催缴排污费通知书,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程序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拒不申报、瞒报、谎报、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收费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按实际排污量应征尽征,确保辖区内的排污费足额收齐。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排污企业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
(郑大)(2017.1.12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