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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7-01-24 10:41

    日前,市环保局发出倡议: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倡议历数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严重污染空气。燃放烟花时不仅产生硫化钾、二氧化碳、氮气等有害气体,还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气体以及金属氧化物、碳粒等颗粒烟尘,严重污染空气,对人的呼吸道产生严重的损害,诱发或加重哮喘、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容易引起火灾和人体伤害。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和人体伤害,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产生噪声污染。燃放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产生心惊,学生影响学习,尤其是对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来说,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

鉴于燃放鞭炮的种种弊端,市环保局在倡议中向广大市民朋友呼吁:节日期间和各种庆典活动中,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大气污染,维护公众健康。
(2017.1.24枣庄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