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未雨绸缪,做好碳排放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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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5 14:37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碳排放履约工作,收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碳排放重点单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鲁环办气候函〔2022〕19号)后,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分局摸清企业底数与现状,根据覆盖行业及代码筛选本辖区内企业,确保核实每一家企业实际情况,做到应纳尽纳。
同时,根据2019-2020年第一履约周期工作经验,要求各分局逐一通知纳入名单发电企业必须进行碳元素实测,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规范化采样、送样,避免出现因未做碳元素实测使用缺省值计算碳排放量的现象,同时建议其他行业用煤企业做碳元素核定,为后期核算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