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枣庄专题
    •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24日进驻枣庄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
    • 督察进驻期间(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3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632-3089166,邮政信箱:枣庄市A022邮箱,电子邮箱:sthbdc2@shandong.cn,短信方式:17563288116。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
    • 根据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